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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2006

    {没有明天的恋人啊。}

    附带图片


    "我们一起度过了世界末日,可是我们还是没有明天。"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预言家也就是所谓的先知这种职业 1999818,预言中的"大十字"末日并没有到来,而当我们一觉醒来,昨日已逝,今日的阳光依然灿烂,又一个关于人类末日的预言彻底失败了。99年的文静和小白还是一对穿着白衬衫的情侣,他们一起拥抱着等待着那个世界末日。第二天当他们发现,一切依然安好,于是微笑着牵手走上了马路,那是一个寂静凉爽的夏日清晨……

     

             99年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很小的孩子,和爸妈坐在电影院里看那个庆祝千僖年的电影。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只是记得当倒数到"0"的时候,电影里的人很快乐,至少看上去是。而那时侯离2000年还有一个多月。

     

        终于2000年到了,我却没有感到想象中的快乐。不过我想那时候一定有很多相信那预言的人泪流满面的拥抱在一起,为自己能活到2000年而放声痛哭,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

     

       《阿司匹林》里文静后来说"也许是上帝记错了日期。"是那样么?那么玛雅文明预言的2012年的222的世界末日会不会到来呢?

     

        昨晚在睡觉前想了这么一个问题,也许有一天,真的我们都将莫名其妙的失踪,然后在几千年后被后人发现,成为一个没有答案或者太多答案的迷题。

     

        如果明天世界末日,而这个世界上只能活下两个人,你希望是谁和谁?

     

        她和他,文静和小白。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要被分开,而且是被他们自己分开。

     

        不过也许真是像电影里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无非三种。ABB却不爱AABB也爱A,可两个人怎么也不能在一起;A不爱BB也不爱A,可他们却要在一起凑合着过日子。而文静和小白则是第二种。

     

        当文静知道出路对像小白这个年龄的男孩子有多么重要的时候,她提议让小白去德国发展。其实她是希望小白拒绝的,可是小白却没有说什么话就答应了。同样的,其实小白也在等她的挽留。或许他们都在渴求一种默契,但却在无意间被另一种“默契”给分开了。

     

        终于,小白要走了。

     

        她们在机场说完告别的话,飞机飞走的那一刻,文静决定要忘记他,她的年轻的爱人——小白。

     

        “我知道在这一刻之后,

        我年轻的爱人小白会登上飞机,

        踏上异国土地,

        开始崭新的生活,

        用上其他香味的香皂或洗发水,

        甚至结实新的女人,

        对新的女人说出新的“如果”。

        人们总是喜欢用“如果”去勾勒一些莫须有的奇迹,

        可大部分“如果”都不可兑现,

        不过是从希望到绝望的一个缓冲地带。”

     

        于是,她立即搬了家,换了工作,注销了邮箱。开始了属于她自己的“新”生活。她说,她害怕她和小白之间的联系会越来越少,害怕小白会渐渐的把她给忘记了。所以她决定,在小白忘记她之前从小白的生活中彻底消失。可是我想问问文静,她又知道小白的真正想法么?她这么做不就等于不给小白任何机会,不给她自己任何机会,不给他们的爱情任何机会么?这样,有多残忍啊。也许后来,小白又回到了中国,高兴的跑去敲文静的家门,却发现里面已经空荡无人。那时,他会有多失望,多难过。而他们爱情也许也正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哭泣吧。

     

        文静总是在等那个电话,那个无声的电话。而那个电话是不是真的是小白打的,其实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文静真的很想念很想念小白。是呀。真有说出来的那么简单么?说忘记就忘记。也许真是要忘记了,可总是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事物又让她重新想起。其实这说明潜意识里文静并不想忘记小白,不想忘记他们的爱。

     

        后来,酒醉的文静第二次接到了那个无声电话时说的话,让我一下子哭了出来,没有理由,如果非要,也许只是想哭。

     

        “你好,这里是文静热线。”

        “按一,你是小白。”

        “按二,你不是小白。”

        “按三,转人工服务。”

        ……

     

        今天文学社收到了一份学生的稿件,有些话我很喜欢。她说,别人的悲剧有时候就像疫苗一样,不知道什么是心痛的人,看过之后,会增加对于痛苦的免疫力;而对于曾经心痛过的人,这则是一种机会,能痛痛快快的宣泄在心底淤积的泪水的机会。

     

            我常常会因为一些别人的事情很难过很难过甚至是哭泣。可这难过和哭泣却不是因为现在正在发生的这件事情。那也许是一种积压了很久的悲伤,而这件事则无意中把那些悲伤都给牵了出来。我想,这也许会是好事。

     

        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能轻易的在别人的悲剧中流泪,而在遭遇自己的悲剧时却总选择麻木。

     

        后来,我发现人世间的悲剧大多不是生离就是死别。

     

        我构想过这样的一个小说,甲乙两人,在各自的城市生活着,一个遭遇生离,一个遭遇死别。而他们始终不愿意面对现实,始终再逃避。后来他们在一个城市相遇,然后相爱。我想这也许是一种惺惺相惜的爱吧。

     

        说再见不再见
       
    生离让我眷恋
       
    死别却抢走你的思念

     

        不过这就是现实生活吧,像这样的故事实在太多太多。有遗憾有不舍有难过有痛苦。但是也许,在你生命中遇到的一些你原以为重要的人,他们的使命只不过是要把你带到另一个人的面前。

     

        于是,文静遇到了李文卿。

     

        在一次饭局上,文静给了刚遭遇离婚痛苦的李文卿一片阿司匹林,使李文卿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好感。在李文卿去美国前,他对文静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并希望文静能嫁给他他,和他一起去美国。于是,在后来,文静面临了一个只有AB两个选项的选择题。看上去似乎简单了,但要考虑的事却更多了。A,留下来继续过她现在的生活;B,嫁给李文卿去美国做一个中产太太。这道选择题她做了很久,而李文卿也是个少有的这么有耐心的人。最后,文静终于毅然的辞掉了工作,选了B。而这到底是不是正确答案,没有人会知道。也许两个都正确,只是要走的路不同罢。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多少像文静和小白那样没有明天的恋人,他们的爱情死在了过去,他们也许都会成为彼此最大的遗憾,但那都已经过去了。抓紧你们现在手上还握着的爱情吧,当它们还没有成为过去时。

     

     

    by maybe 2006/04/10 

    3/19/2006

    {三岔口>>>孙的十年。}

     




    就像素芳的死一样,

    如果我们至爱的人失踪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下落。

    那么我们应该去承认他们的已经离开了,

    还是继续抱着希望去等待他们回来呢?

    这样的等待,是不是也成了一种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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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痛苦太长久了,

    于是麻木之后亦能做为一个借口,聊以自慰。

    等待,等待,等待,还有什么比等待更漫长的么?

     

    因为等待,孙把时间始终停留在十年前,

    冗长的痛苦带来了幻觉,他能确认却又狐疑。

    于是一晃就是十年。

     

    只是我想知道,都十年了,还有什么必要再等下去么?

    才叔(曾志伟 饰):都十年了,还等什么?

    孙:是啊……哪有人失踪十年,连尸体都找不到。

    才叔:你是警察啊,黄德辉去哪了?
          再说香港有多大……有什么理由找不到?!

    孙:可能遇上意外,失忆了,不知道怎么回家。

    才叔:有没有人收留人超过十年的啊,猫狗都不行拉。

    孙:我每次提出这些可能性,你都是这么回答我,
        口供这么一致,你做证人一定可以。

    才叔:因为这是事实,你就是不接受事实。你怎么做警察的,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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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孙就是一个不接受现实,太过逃避现实的人。

    他始终不愿意去面对素芳确实已经不在的事实。

    可是这叫他又怎么去面对呢?!

    素芳对于他而言或许就是他全部的希望,全部的快乐。

    就是因为始终没有找到尸体,至今下落未明,

    他才能抱着这一点点仅存留下的希望,继续的活下去。

    试想,一个没有了希望没有了快乐的人,

    死了和活着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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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阿曲在车上告诉孙,

    他女朋友已经死了,是意外,

    很快就没有痛苦了……

     

    十年的等待,一下子就被这一句话击溃了,

    我想孙起初也许是怀疑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不愿相信,自欺欺人。

    但仔细想想,一个杀手,

    那么严肃的告诉他一件对杀手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的事,

    不可能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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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心里隐藏的痛苦渐渐扩散开,

    他的脚一点一点的松开了刹车板。

    在斜坡上,车子向后退去,身体以及希望渐渐失重,

    孙不知所措的表情和呜咽声让痛苦开始升华。

     

    最终几辆车相撞,孙被撞下了车,

    一辆卡车差一点从他的身上碾过。

    孙慢慢的爬起来,

    双手抱着素芳的照片,一点一点的抱紧。

    脸上是痛苦的几乎畸形的表情,

    但也许他已经感觉不到痛了,

    ache,ache,ache……

    他靠在卡车上,像一个受惊的孩子一样,目光呆滞。

     

    我想他此刻的悲伤在心里已是一片汪洋,
    看似平静,却暗涌无数。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3/12/2006

    {上海伦巴 Shanghai Rumba 。}

     

      演员表:
    夏雨——阿川       袁泉——婉玉
    管艺——胡茵茵    崔杰——阿胡子
    高鑫——陈翰庭    李学通——陈父丁

      职员表:
    导演——彭小莲    摄影——林良忠
    美术——周欣人    录音——吕家进
    剪辑——杨心愉    制片主任——梅少奎


    在看这个电影之前我在想一句话,爱的欲罢不能。
    看完电影我又想 到了这句话,
    不过也许这话和这个电影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突然想到而已。
    一直在听彭佳慧的《相见恨晚》,想到阿川和婉玉。

    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    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
    我不奢求永远     永远太遥远     却陷在爱的深渊

    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    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
    在爱与不爱间    来回千万遍
    哪怕已伤痕累累 我也不管

     玉。
    一个希望成为乱世佳人的美丽女人,不甘被上流生活给束缚住。
    于是毅然的离开了翰庭,和她原本所谓的奢华太太生活。
    但是其实我一直不明白,既然她是这样的一个女人,那么最早她为什么会嫁给翰庭?


     川。
    看这片子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
    他会爱上婉玉会不会是因为,婉玉身上能看到她太太的影子。
    关于他们俩个暧昧关系,我只是觉得爱情会不会来的太快?还是这个电影拍的太匆促了?
    很喜欢他的声音,虽然还是不够沧桑。

     

     庭。
    就像翰庭问婉玉:“那个阿川有什么好?我哪点比不上他?”
    我觉得翰庭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而且是个很懦弱的人。
    但是这也难怪他,这么多年的上流生活,难免会造就出这样一个人来。

     结。
    这个电影总体说真的是太平淡的。
    虽然袁泉和夏雨本生是一对恋爱7年的情侣。
    但是我总是觉得他们俩怪怪的。


    搜索了一下网络上对这部片子的评论,有好有坏。
    但是相对来说负面评论比较多。这也难怪了。
    网上有人说婉玉是那个时代的新女性,敢于自己主宰自己命运什么的。
    说实话,我还真没这么深刻的感想,呵呵。
    可能是袁泉的演技实在缺点太多了把。

    我觉得电影把原著一些很好的画面都给忽略掉了。
    比如开头那段,原著是这样的,
    婉玉和丈夫陈翰庭坐着黄包车匆匆忙忙穿桥而过,
    车子为躲避一辆电车,差点撞到阿川,阿川及时闪躲。
    但是手中的东西却撒了一地。
    黄包车夫骂骂咧咧的,婉玉要下车帮忙,被陈翰庭阻止,怕她受风寒。
    陈翰庭自行下车帮阿川收拾残局,婉玉撩起车帘子,
    看见两个男人彬彬有礼地快速收拾干净东西。
    各自继续上路。擦肩而过。

    可是在电影里面,婉玉和翰庭不是坐黄包车的,而是翰庭自己开车。
    他们是撞到了阿川,可是翰庭和婉玉俩人甚至连阿川的脸都没看到,
    也没有下车去帮忙。这么经典的画面都给省略的……实在是……汗……
    然后后来,翰庭甚至和阿川没有接触过,没有说过话。
    他又是怎么知道阿川的名字的?怎么知道阿川的事情的?
    难道他闲到天天跟踪他们两个?
    即使是跟踪那也要有个镜头表现出翰庭偷偷跟踪他们时候的难过表情把。
    可是什么都没有……这……我实在是没话说了……呵呵~
    忽略的那段其实是可以前后呼应的,真是可惜了……

    值得庆幸的是最后是圆满的大结局。
    这也是同类电影比较少见的把。
    不过我想对于这部电影要是用悲剧结局的话,
    可能会更好点。哈哈。


    经典台词:

    婉玉:如果有的人不要求你承担任何责任呢? 
              
    你会接受她吗?
    阿川:这句话就是最大的责任。

    阿川:我没有钱,有两个孩子,一间破房子。
    婉玉:我知道……
    阿川:我经常到处跑,脾气还坏。
    婉玉:我知道.……
    阿川:我不能给你奢华的生活。
    婉玉:那种生活不属于我。
    阿川:你会给我时间吗?
    婉玉:你让我等的,我一定会等!
    阿川:我怕耽误了你。
    婉玉:没有你的日子,才是我生命的耽误。

    >>>By Maybe见。2006.03.12 16:25

    2/10/2006

    {关于时光以及成长。}

    现在请让我来讲一个很长的故事。
    我只要你切记,我不是我,他不是他。
    好了。

     


    (1)
          我能记事的年龄大概是三岁。而我对于之前的,比如我什么时候走路了,什么时候说话了,什么时候生病住院了的事情全然没有记忆。大人们的话真真假假,那么还是不要去想了好。

          三岁的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丫头,那时我住外婆家。外婆家附近可以算是一个城市农村,就是城市里的农村。这里没有高房子,很经常的都看到有种满青菜的田地。那些田地一直到现在十几年后依然存在,那些蔬菜依然绿油的铺满了这个小村。这里有个老革命式的名字,红星村。

          那时候爸爸在一家药店做药剂师,妈妈在排尾的渔轮厂做女工。当然,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时侯只知道爸妈很长时间的不在家,家里总是我、外公、外婆仨人。外公生病了,很早就退休回来。外婆没有固定工作,有的时候帮别人串串塑料袋,叠叠牙膏盒子。外婆说,那十个袋子就能挣一分钱。于是在家的时候,我总是兴致很高的看外婆串塑料袋子。她不让我碰,说孩子不懂事会弄坏的。一直到四岁才慢慢开始让我自己串几个。

          外公外婆的床是那种很早前的木床。床很大很高,床沿是镂空的木雕图案,紫漆。记不得有什么图案了,也许有花也许有龙把。蚊帐被挂在木床的高架子上,然后用两个金色的大钩子分钩在两边。我想你们也应该能想象,就是那种清代床。我很少上那个床上去睡觉,因为床很高,我睡觉又不老实每次都掉到地上,所以基本是睡在阳台的地铺上。这里不冷,所以很多户人家都把阳台当床,铺个草席挂个蚊帐,冬天的话再垫层棉被就可以了。那时候一个人睡觉会害怕,所以总是和外婆一起睡。那时几乎很少见到爸妈,他们总在我睡后回来,在我醒前去上班。于是很多时候我都怀疑家里是不是只有我、外公、外婆仨人。

          外婆给我买来一个红白色的铁痰盂,教我以后要到这里来大小便。但我对那东西很是不喜欢,觉得很脏很恶心,总是想去厕所大小便。可是外婆老怕我掉到厕所的坑里去。那时的厕所就是一个水泥砌的坑,然后坑两边各有一个凸起的脚印。厕所里总是堆着很多很多的长木条,不知道从哪里来,也忘记了后来到哪里去了。我想去厕所解手的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最后依旧是要坐在那个痰盂上,好了叫下外婆,外婆就会来给我倒痰盂。

          客厅桌子上面挂着两张遗像,是外祖父和外祖母的。然后在外婆外公的睡房里还挂着一张遗像,我已经忘记要叫她什么了,是外婆的妈妈。里面的墙上只挂了一个遗像,外婆说,外婆的爸爸去世的很早,连遗像都没有画……然后说着说着就掉眼泪起来……那时候我对这三张画非常的害怕,以至于常常半夜忍着不起来小便。实在是忍不住的时候,就把外婆叫起来,让外婆带我去。我想,很多小孩都能体会把,这些东西,确实是能让当时的我们很是害怕的。

          爸妈一放假就到处去旅行,而且从来不带我。只是每次回来给我带个小礼物,我也就这么傻傻的把之前哭个半死吵要去的事情给忘记了。小孩子总是这样,特别令人羡慕。有一次,爸妈去了黄山,那是去得最长的一次,也就是那个期间令我永远都忘记不了。小时候的我是个顽皮蛋,那天只有我和外公在家,我不小心把外公一瓶风油精打破了,结果被外公用苍蝇拍追着打,我就躲到床上。床比较大比较高,而且外公还穿着鞋子。他就站在床沿伸长拍子来打我。我就这边那边的跑着躲,被打到了就嗷嗷的大叫。后来也不记得是为什么外公不打我了,可能是他累了,可能是外婆回来了。爸妈回来的时候我正坐在那痰盂上,他们突然把门打开,然后过来给了我个牵绳木偶。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玩具。而这个玩具是怎么消失的,我也都不记得了。小时侯很多的东西都是莫明的消失了的,可能自己弄丢了,可能坏了被大人丢了。而这个问题是在后来的后来,在我看叮当猫的时候,在我看到大雄用一种机器找回以前丢失的玩具的时候突然想到的。

          那时侯爸爸有一架黑色的小宝贝,一有空我就让外婆给我插上变压器一个人坐在那里听,一抬头,就能看到外婆的妈妈的遗像。那时候的歌我记得不多了,比较有印象的就是《一封家书》《我想去桂林》什么的,然后还有西游记的主题曲。那时候的卡带大多都是难看的黑色,那时候我的片不多,总是一些歌重复的不厌倦的听,那时候我才四岁。无法想象N多年后会有MP3这种东西存在。

          小时候的头发总是被剪得很短,像男孩子一样。其实我是很渴望像我妈一样有长头发的。虽然事实上那时候我妈头发也不是很长。于是乘大人不在,我就总喜欢找来毛巾和夹子。把毛巾盖在头上,用夹子夹着。然后一高兴就依依呜呜的开始乱叫起来。当时总幻想自己是美丽善良的公主,然后会有个很好看的王子和我结婚。但是没有人来演王子,我只好自己一边演公主一边演王子了。就这样一个人瞎玩,玩着玩着也就一下午过去了。

          我被送幼稚园的时候是四岁。每个礼拜有6天要呆在幼稚园,只有周六可以自己随心的回家玩。说是幼稚园其实只是一间平房,甚至连孩子玩乐的滑梯什么的都没有。绿色的木栏门一关,我们就要在里面呆上一天。幼稚园很小,没有地方给我们放床睡觉。于是我们只能睡在桌子上,桌子都不高很矮,一个桌子一般就能睡一个孩子。椅子的话,把十张拼一起也是一张床。有一天,幼稚园里的某某小朋友(不可能记得名字的)大便拉在裤子上了。他就那么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直到我们都闻到臭味。而不幸的是,今天轮到我睡椅子,还正好就睡到他大便的那张椅子,那个中午真叫难受啊,令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

          后来舅舅因为没钱搬回家里来住了,舅舅是喜欢动物的人,自从他回来家里有了很多猫狗。最早是一只狼狗,那时我太不懂事了,硬是去扯狗的尾巴,于是那狗一发火冲我脸上咬了一口,因此这条狗就被送人了。那道疤到现在还在,但是已经很淡了。原来在靠近鼻子的地方,现在已经快到耳朵那里了。后来我想,也许我的童年就像那道疤痕一样,渐渐退去了,最终会不被人看见,但是又确实是存在,或者存在过。狼狗走后,家里养了2只波斯猫,一公一母。两只猫也很快的有了小猫,那小猫很小,常常一顽皮从我家2楼掉下去。掉了N次都没什么事情,最严重的就是伤了点脚,两天后又活蹦乱跳的。每次掉下去人家都知道这是几楼几的李义发家里的猫,然后给送上来。再后来,那猫也送人了,带回了一只黑狗,叫黑妹。黑妹很不幸的从二楼掉下去就那么死了。于是那时候我就特别坚信外婆说的话,猫有九条命。

          在我五岁那年我离开了外婆家,爸爸在晋安区买了个房子。搬进去的日子我记得尤其清楚。是1995年。
          

                                                                                                       {未完待续}

    2/4/2006

    {二三➽纪念年华。}

     
    0。
    就像我最早知道二三的时候,并不认为我和他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在我看来他不过是个孩子,和我妹妹读同一所高中,一个很普通的孩子。
    妹妹说二三是她的同桌,平时不爱说话,一说话也总是结巴。早上他的身上总是有一股很香的洗发水味道,香味一直到下午才会退去。男生们说他女里女气,所以不大爱和他玩。妹妹说他写了一手非常漂亮的字。
    我也只是听听罢。我看得出来妹妹喜欢那个叫二三的男生。

    1。
    每天公司里的事情总是让我忙的没有喘气的时间,桌上堆满了需要核对文件。这种铺天盖地的忙碌变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节奏。我开始讥讽自己,可是眼睛却望见更远处的东西——钱。呵呵。这是个私企的公司,主要经营的项目是化工材料。老板是个喜欢挑毛病的中年秃子,所以在他能看见的地方,我必须很努力的工作。
    那天我下班时在街上遇到了左和。她是我高中以及大学最好的一个朋友,毕业一年后就失去了她的消息。她的出现,或者说我们的偶遇,实在是令我感到安慰。我们去以前最喜欢去的购物街买衣服,去麦当劳找我们要的草莓奶西。她说颜你发现没,这几年我们变了好多…记得么?以前我们还发誓将来决不留长发,可是现在我们的头发都已经这么长了,而且这么漂亮。她伸手抚摸我的头发,触碰到我的耳坠,突然缩了回来?“可是颜,为什么过去的记忆不能随头发而长长呢?”
    这是左和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她接到电话说有工作的事情要离开。走的很匆忙,连电话地址都没有留下,再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我突然有种感觉,左和的消失似乎意味着,我的过去彻底的消失了。
    只有左和会叫我颜,其他人包括我自己都叫我美与,颜,是我的姓。

    2。
    我第一次见到他——那个叫二三的男生是在那一年的五一。那天妹妹带他到家里来,说是因为五一学校不让住校,二三的家又太远。爸妈当然很是欢喜,毕竟他们都多少知道二三是个优等生。他的打扮很普通像大多高中男生那样T恤牛仔裤加球鞋,背一个很大的背包,有一张很干净的脸和细长的手指。当然还有妹妹说过的洗发水味道。
    刚开始我们座在客厅,爸妈总是对他问个不停,他也很礼貌的回答着。二三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一个现代意义下的好孩子。然后带点腼腆。

    后来我离开了一下,回来的时候看见二三在我的CD架前发呆。我凑上去问他在看什么呢?他似乎被我吓了一跳,有点紧张的吐出了几个字。没……我随便看看……
    我看见他的手互相的揉捏在一块,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我对他笑了笑,问:“喜欢音乐?”看到这样腼腆的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心生喜欢。
    二三说,姐姐,我给你唱个歌把。没等我回答,他就唱了起来,很小声,小声的似乎只是唱给他自己听。对于他的不礼貌,我没有感到不悦。似乎我可以理解,他这样只是怕被我拒。
    “忘了遗忘的感觉是什么
    也许因为原谅
    忘了孤独的感觉是什么
    也许因为看不透
    年华已走过
    只记得那晚匆促的心动
    我忘了我全给忘了”
    歌罢,然后他说。他说,其实他应该是个很幸福的孩子,因为他没有所谓的过去的阴影。他的生活一直是很平淡,从小到大,没有谁对他不好,也没有谁对他很好……
    他的声音很温和,我一直只是听,然后看着他。他的目光总是紧紧的锁在我右手的玛瑙手链上。我不敢移动我的右手。怕惊吓到他。我发现我开始对这个孩子有了怜悯。这种感情其实是可怕的。我像是被牵涉进了他的过去……
    良久,我说,二三你不要说了,我知道……
    然后,我触到他的眼神,颤抖着,小心翼翼。

    3。
    二零零三年的夏天,我找回了我的救赎。他叫渚清。是个老师,教管理学。七年前我在F大的走廊上看到了他,他和他的白衬衫,绿油的草地,以及那把桃木吉他。我就这么望着他。他不弹琴,只是那么傻傻抱着,然后望着更远的地方。之后我便常常这么望着他。再遇到他的时候,他穿了深褐色的西装,身上绕着悠淡的香水。我对我自己说我找回我的救赎了……但其实我也从未离开过。他从来不会知道,一个女子默默的爱了他七年。即使他五年前决然的离开了F大,离开了他的白衬衫。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他。予他的爱仿佛就是我的一部分,随着我生长而生长,且不离不弃。
    我打听到一些关于他的事。五年前他去了新加坡,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后来辞职回到了中国。几个月前因为亲戚帮忙进了F大当老师。我找到他的公寓,每天固定的时间去看他。常常都会有不同的女学生出入他的公寓。他几乎很少开灯,晚上六点左右会固定的锁上铁门去楼下买快餐。
    那天,我在公寓的拐角偷偷窥望他的铁门。突然被一只手抓住了肩膀,那是我和他的第一次接触。他的手大而粗糙。我能感觉到他手掌上突兀的细纹,甚至他血管中缓慢流动的液体。我没有出声。只是转过身看者他的眼睛。我竟没有一丝惊怕,仿佛彼此熟识早已多年。
    他说,我们认识?
    我摇头。
    那么找我有事么?
    我摇头。
    他用手掠起我遮到眼睛的头发,这样暧昧。我突然笑了。笑他的愚蠢,七年了从来没有发觉一个女子在爱他;笑自己的愚蠢……可怎么笑还是七年的隐爱。他把我带回他的房子,我成了那些女学生的一员。我不甘却又不舍。你要知道当一个饥渴的女人突然抓到一点希望是决不会放开的。如同一个落水的人,一旦抓住了什么就不会再松手。这不怪谁。是本能。
    他进入我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爱竟是如此的卑微,我难受却已经麻木的不会表达。我只是紧紧的抓住他的手,想留下什么。
    我说,在我不爱你之前,你不可以离开我。
    哦?那你什么时候不爱我?
    天亮以后把……
    然后听见他笑,像是在讥讽。我却已经无力去解释什么了。
    我开始唱几年前写给他的歌。
    你说不用害怕/
    从此不会有伤/
    那么多 迟早都会遗忘/
    你愿意听我说话么?渚清。
    我一直在说,但是他永远不会了解我。我们再怎么靠近都还是陌生。这是必然的,他不会留任何人在他心里。他是一只鸟,需要随时飞走的自由。
    后来,他果然是走了。我发现自己竟再也感受不到他了,包括对他的爱。爱情竟被摧毁的如此迅速,仿佛那七年只是空白。我抬头看天,然后微笑。

    4。
    颜姐,我给你说小却吧。我在一个冬天看见她,我发现我在爱。于是我每天偷偷送他上学,放学再送她回家,她从来不曾知道过我。我看着她笑,看着她难过。就这样过了好多年。我的爱被压抑,所以异常沉重。但我不想介入她的生活,我想我要的只是这种单方面的情感,我不会索取。前不久,她自杀了。其实我早料到了这样的结果,她的情感过于细腻,对爱情也太过期望了……
    二三,够了!不要再说了……
    我发现自己竟然在颤抖。我并不是容易激动的人,可现在却再也无法安静下来。我抱着二三开始哭。
    二三,我知道,二三。
    良久,我累了。靠在二三的肩上。
    我听见他在我耳边说,颜姐,我爱你。
    我轻轻的抬头,看着二三,微笑。
    二三,我也爱你,因为你就是我的过去……
    但是我们都是会有新的生活的……二三。
     
    5。
    当我在写这个结局的时候,妹妹和二三已经开始交往。二三经常来家里吃饭,他开始变得开朗,常常看见他笑,望着妹妹的表情很幸福。我想这样才好,这样才好。
     
    END
     
     
     

    {伪装娃娃。}

    你真的在笑吗 为何又在发呆不说话
    你看灯光 亮的那么凄凉
    你真的快乐么 手中的冰激凌在融化
    学会坚强 你总说自己很伟大

    为什么 把现实想的 那么理想化
    你知道吗 你的微笑是一种伪装
    别再说 我并不了解你
    我看的闪着泪光 却不能说话

    别害怕 我爱的伪装娃娃
    台上流丽的灯光 就留给小丑们欣赏
    我看懂你的坚强 背后画满了伪装
    为何要让微笑陪你受伤

    别害怕 我爱的伪装娃娃
    这世界太肮脏 看不见洁白的婚纱
    过马路的阳光 何时停下 更改时差
    让我抱紧你伪装的娃娃

    想哭就哭吧 泪水会送你回家
    别总无所谓 让寂寞和你说话
    你也会害怕 心里的那点爱吗
    为何你始终只会微笑表达

    2005/05/12

    END

    {未完成的小说。}

    哀别离 忘世殇
    怎泪一江水烂漫
    扬笛声 春杀曲
    欲悲一事境已迁
    (1)
    我第一次见到花犯的时候她在暗亭下吹她的笛子,笛声悲怆,像是在哭。我走近,躲在竹林间,窥见她满眼的泪水。我不能理解,我眼前这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为何有如此不尽的悲伤。我看见她的眉角微微抖动了下,我知道她觉察到我了,于是匆匆的离开了。走的时候发现心底透满寒意,不禁打了个冷颤。
    我再见到她的时候,是翌年的深秋,师父说,渚清这是你的师妹,花犯。我抬头看见她眼里的冰冷。仿佛一年前在暗亭中吹笛的女子不是她。可我分明看见了,她腰间的笛子。绿色的,绿的发黑。
    (2)
    我是一个杀手。在我七岁的时候我父母就把我丢给了师父。他们从小就告诉我,活在这个世上,你不杀人必被人杀。之后我便再也没见过他们了,甚至连一点点消息都没有。师父当时是江湖上一个小有名气的杀手,他说我是一个当杀手的好苗子,说我骨子里有一种决绝。我当时只有7岁,自然不知道师父说的是什么意思。我看见站在师父身边的那个男孩,他大概只大我四、五岁。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我的师兄,朝阕。
    我和朝阕睡同一个房,他常常用很温柔很温柔的语气对我说,小清别怕,然后摸着我的头,微笑。他很疼我,什么都是让着我,然后微笑着看着我高兴的蹦蹦跳跳。朝阕比我懂事得多。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很多东西。后来他告诉我,这是对世事悲凉的透彻。
    师门规定,只有年满十五岁的弟子才可以学习武器。朝阕比我年长。他十五岁的时候我还是个十一岁的孩子。我看见他很坚定的拿起一把刀。“那叫苍,苍茫的苍。”师父的声音飘的很远,然后消失了。从那以后,朝阕就不再搭理我了。似乎那把刀,轻易的把我们四年的感情斩断了。他练功很用心,我常常看到他凌晨在后院练习,然后让刀在一块叫砥的石头上来回摩擦。我当时就特别想快点长大。那样我也能有自己的武器。
    驰隙流年,一晃又是四年,我终于到了可以学习武功的年龄了。我一直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剑。师父说,那是茫,茫茫的茫。我无语,看着师父。然后他说,有一天,你和朝阕必须一战,且非死一方,活着的,他就把必身的武学教予他。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四年前。朝阕突然不理我了。原来那时他和我现在一样知道了这个可怕的事情。
    我的脑子里浮现出好多小时候和朝阕一起的事,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在河边打闹,还有朝阕摸我头时很温柔的笑……然后那些过去被我狠狠的扼杀了。突然,我想起父母对我说的话,你不杀人必被人杀。
    是这样么?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师父告诉我,我已经可以和师兄一战了。我难过却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们在迷林决斗。他的苍上,透着一股冷冷的寒气……那也许就是所谓的杀气把……我开始想像,或许不一会儿我就会死在那把刀下……
    朝阕二话没说就挥刀砍了过来,我挨了两刀。血像水一样淌出,仿佛在哭。我悲伤极了,血丝爬满了眼白……原来朝阕对我早已没有了丝毫感情。那么……那么我又何必如此傻。我抬起头,眼里写满了憎恨,我看见他的坚定有些动摇,始终是不敢看我的眼睛。于是我利索的举起剑刺向他的胸口。他怔住了。手上的刀滑落到地上,发出苍凉的响声。我拔出剑,血像花一样盛开在他的胸口,蔓延到我的剑上。就这样,他倒下了。这个曾经很疼爱我的师兄,倒下了,是我杀了他。在他死前,我又看到了他很温柔很温柔的笑。我脸色发青,他的笑破碎了。
    这时,师父从林间走了出来,我隐约听见他说,朝阕就是太感情用事了,所以必死无疑……然后师父又说了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师父走后,我回头望了朝阕一眼,转身就走了,那一刻,眼神冰冷,心在冷笑。
    回去疗伤的时候发现朝阕给的那几刀根本不重,至多是小伤。而我却那么致命的刺向他的胸口。我在房里狂笑,望着朝阕空荡的床位,右眼偷偷流下了泪水……
    天地一苍茫,人间尽沧桑……
    罪乎?错乎?梦已过,梦未始。

    (未完待续)

    {我是命。}


    天黑了,风不断撕扯着夜色,画面碎裂开来的沉默,浸湿了城市闷沉的空气.

    沿生又在写东西了,他喜欢手写,喜欢加威士忌的爱尔兰咖啡,喜欢一种印尼的女士烟,喜欢低于4W的暗黄光台灯,喜欢啃自己的手指甲.


    "命,你知道吗?对我而言写作就是爱上文字,和文字做爱."
    "命,其实有的时候写着写着会很寂寞,很想找个人给我拥抱"
    "命,你睡着了吗?命...命...晚安."


    我是命,是沿生唯一的读者.

    他总是在不知倦怠的写着,写他的孤寂,写他的爱,写他亘古不变的一个梦.只不过梦始终会碎的,内心太潮湿,不适合生长梦.这是必然.

    他写未渐,一个短发,面容清癯,穿纯棉衬衣和卡其布直裤的女子.坚定而脆弱的女子.

    他爱上了那个女子,从提笔的那一刻起.他允吸她的寂寞,疼爱她,怜悯她,最后再亲手毁灭她.

    然后,他笑.


    "命,其实....我不想要过这样的生活,我只想找个人陪我说说话.我不想再和思想那家伙独处了,他太冷漠了."
    "命,你好安静,静得让人心疼."
    "命......"


    我是命,我不会说话,也不能说话,我是一个哑巴.

    我亲吻他的右手,嗅他食指和中指间缠绕的烟味.如同饿狼对猎物的饥渴.我贪恋他的味道,贪恋他落寞的眼神,在体内不停纠结的一种欲望,至死不休.

    其实我知道,他在害怕,害怕文字让他显露出赤裸裸的自我.他在逃避,逃避他自己的清醒.

    写不出字的时候,他会去抽烟,他把烟看作是他的女人,烟雾升起时,他迷着眼看着他的女人曼妙的身体在空气中袅绕,之后,浅笑.他在烟雾中作梦,所以,他的表情总是那么餍足.

    然而有时候,一支燃着的烟就是一个漫漫长夜......

    他终于睡了,我扒在他身边,读他的文字,艰涩的淌着血的文字.他写一直燕尾蝶与蜘蛛之间的事,写他们相残,写他们相爱.


    "安,记得只有我叫你蜘蛛,也请记得我的名字-韦彦-燕尾之蝶.你是我的天敌,我逃不开的......"


    我离他最接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二十个钟头后......我爱上了他.

    然后,天亮了,我躲进了黑暗中.

    又是一个夜晚,他在写字,把灵魂逼到角落狠狠摔打,然后写出灵魂的呻吟.

    他把自己反琐在房间里,拔掉电话线,切断门铃,拉上窗帘.

    当他在房间里写字时,一切都在写,到处都是字迹.

    他的指甲被啃的残缺不齐,不小心溢出血了,任由他疼痛.他从突兀的疼痛中获取灵感,汇成文字.

    我心疼的亲吻他的脸颊,他抬头把我抱住,我的心突然蹦了出来......

    我是命,一只黑色的野猫,一只不能出声的黑色野猫.

    我爱上了沿生,一个永远在房间里写他的孤寂的可怜男子.

    {洞悉。}

    (一)魏棉。
        “棉,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是比其他人要敏感,只是,你知道么?你的敏感令我害怕。”
        “是吗?那么你可以离开我,我不介意你对别人说是你甩了我。”
        “我……”
        “你想说你不会离开,你太爱我了,对把!呵呵。”
        “你总是可以如此直接的进入我的内心,却从不让我进入你的世界。”
        “你不是已经很了解我了。”
        “那只是表面……”
        “是吗?现在是感到不公平把。你的心开始动摇,甚至开始怀疑我们的爱,不过你放心,我是爱你的。我只是不希望任何人了解我,那样我会被瓦解,抱歉。”
         棉转身时发现雅各的脸在灯光下脆弱的异常迷人。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水。棉轻轻的微笑,低下头开始讲故事……
        “从前在一个犹太国家,有一个叫Kiwi的男孩……”

    (二)Kapok
    Ghost:
        你在哪里?我好害怕。手里空空的感觉,心里也是。
        做晚我梦见你离开了 ,带着你的笑。你看都不看我一下。那个把你带走的女子叫Doll,她美丽的像一个天使。她说她要带走你。我不知道,我不敢说话,我不知道她带你去了哪里,我好害怕……
        我感觉到你的味道,在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我把房间里的一切都砸了。你最喜欢的花瓶也被我砸了。可它碎了后我却后悔了。我知道它不会复原了。我一直在哭,哭到麻木了,泪也停不了了。花瓶都碎了,你也不会回来了把。
        你还记得我们喜欢的那个小镇么?现在的街道都已经变了模样。桑愧树被砍了,已经没有人在树下卖棉花糖了。你也去过那里么?你也发现老桑愧寂寞的年轮和空空如也的天空么?原来什么都会变的。那么,是我错了么?
                                                                                        Kapok

    (三)魏棉
        “从前在一个犹太国家,有一个叫Kiwi的男孩,他一出生就拥有强大的预知能力。他的父母认为这是耶和华对他们的恩赐,于是他们将男孩献给了国家。他渐渐的长大,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位十分成熟的先知了。他在不安和噩梦中长大,他的眼睛犀利如一把圣剑。有一天,耶和华托梦给他,必须拿这个国家最伟大的先知来祭天,否则这个国家将遇到前所未有的大浩劫。他没有把这个预言告诉国王以及国民,而是私自找大祭司请求他于赎罪日那天在祭坛举行这场关于他的祭祀会。赎罪日当天,当他靠近祭坛时突然的很害怕,他只是想不到连他自己的死竟然也是被自己所预知的。他被放入祭火中时,炽热的泪从他细长的眼睛中流出……”
        “雅各,你知道么?什么是先知……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是伟大的诗人,但又远远的超过诗人,有些人能言善辩,但他们又不仅仅是演说家。他们只是敢于坚持他们所认为的真理……”
        “雅各你别哭啊!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编的不是真的。别哭了……”

    (四)Kapok
    Ghost:
        今天我去买了新家具,突然觉得生活应该被充实起来,我在你喜欢的那家书店当收银员。还记得小偌么?就是那个扎着两个辫子被你说很漂亮的收银员,她离开了。书店里的人说她找到对象回老家去了。可是我总觉得那台收银机有血的腥味。我想是我想太多了把。还有,我每天都坐在台前张望,希望你会近来看看,你都好几个月没有来这里了,你还会来么?
        这几个晚上我总是梦见你,你总是在笑,而我醒来却总是满脸泪水……
        早上的太阳好大,我把床单拿去晒。我有一种错觉,那床单上似乎有血沁出,一朵一朵像木棉一样绽开来。上面还有我用的西番莲香水味,可那床单明明是新买的……我好害怕……”

                                                                                                Kapok